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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韬洞察:数字贸易蓝皮书--全球数字贸易规模测度与数据分析报告(2024)(简版)(17页).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鼎韬洞察:数字贸易蓝皮书--全球数字贸易规模测度与数据分析报告(2024)(简版)(17页).pdf(17页珍藏版)》请在本站上搜索。 1、简版简版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I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I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I前言:数字贸易里程碑的一年前言:数字贸易里程碑的一年2023 年对于数字贸易而言是里程碑的一年。在定义分类定义分类上,2023 年 7 月 28 日,世界贸易组织(WTO)、经济合作组织(OECD)、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联合发布了 数字贸易测度手册(第二版)(Handbookon Meas2、uring Digital Trade(second edition)(以下简称手册),在 2019 年手册第一版的基础上,全面总结衡量和统计数字贸易中涉及的各方面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数字贸易的定义、分类和统计方法。标志着多年来关于数字贸易宽窄口径的争论终于尘埃落定,全球数字贸易统一到一个共同的标准和基础上,从而为产业的发展和研判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贸易发展贸易发展上,数字贸易对于促进经济和贸易增长的积极作用日趋明确。WTO、OECD 等在 2023 年的一系列研究成果显示,数字贸易价值每增长 1%,一个经济体的人均实际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率就将上升 0.8 个百分点。数字连接(Digi3、tal connectivity)增加1%,将促进国内贸易增长 2.1%,成本减少 0.3%;同时将促进国际贸易增长 1.5%,成本则降低 0.1%。在规则制定规则制定上,全球统一的数字贸易规则呼之欲出。2023 年 12月 20 日,世贸组织电子商务谈判宣布,包括中美欧在内的 90 个世贸组织成员实质性结束了部分全球数字贸易规则谈判,各参加方已就电子签名和认证、在线消费者保护、无纸贸易、电子交易框架、电子合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II同等 13 个议题形成基本共识,全球数字贸易规则有望在 2024 年全面结束谈判。在统计测度统计测4、度上,2024 年 4 月 12 日 WTO 发布了全新的“全球服务贸易数据平台”,其中对数字交付贸易进行了专门统计,提供了完整的从2005年到2023年的基于模式一的数字贸易分项和规模统计数据库。这标志着使用“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数据作为数字交付贸易数据时代的结束,数字交付贸易统计有了明确的数据来源。因此,研判全球数字贸易规模和发展的核心关键就是数字订购贸易如何统计。鉴于目前全球仅有少部分国家(包括中国在内共 10 个国家)发布过跨境电商的规模数据,或者跨境电商占本国全部电子商务的比例数据(UNCTAD,2023)。因此对于数字订购贸易规模,就需要采用测度的方法进行统计,主要可采用的方法5、包括第三方数据法和比例测度法等。但各种方法均存在着自身的局限性,单纯采用一种方法会造成颗粒度过高、数据偏差较大等情况。而 OECD 在 2023 年 10月发布了 2020 年的全球数字贸易规模的测度数据,这就为数字订购贸易规模测度提供了官方科学的基础。鼎韬以 OECD 主要方法和结论为基础,以比例测度为核心,结合 WTO、UNCTAD 和全球跨境电子商务等主要第三方机构的相关研究,构建出全球和国别不同模型、多重比例测度交叉验证、专家判断赋予不同权重的方法体系,对全球数字订购贸易规模开展测度,并在数字订购贸易规模测度的基础上,依据 WTO 数据库提供的数字交付贸易数据,进一步测度得出全球数字贸6、易规模数据。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III本报告作为全球首次对数字贸易整体规模开展的系统测度研究,不足之处在所难免。鼎韬将继续跟踪数字贸易行业的最新发展,持续完善数字贸易规模测度的模型和方法论,以期更为精准地测度和反映全球数字贸易的发展情况。鼎韬产业研究院2024 年 7 月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1一、全球数字贸易规模和市场格局一、全球数字贸易规模和市场格局1.2023 年全球数字贸易规模和结构年全球数字贸易规模和结构根据鼎韬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 年全球数7、字贸易规模为 4.99 万亿美元,2023 年全球数字贸易规模增长到 6.67 万亿美元,三年时间增长了 33.67%;占全球商品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 21.3%,年度复合增长率(CAGR)达到 10.16%,超过了商品出口(5.6%)和服务出口(5.57%)增速的 80%以上。其中数字交付贸易从 2020 年的 3.21 万亿美元增长到了 2023 年的 4.25 万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CAGR)为 9.81%,占全球数字贸易规模的比重为 63.72%;数字订购贸易从 2020 年的 1.78 万亿增长到了 2023 年的 2.42 万亿,年度复合增长率(CAGR)达到 10.788、%,略高于数字交付贸易增长,占全球数字贸易规模的比重为 36.28%。图 1 全球数字贸易规模测度:2020-2023 年(单位:万亿美元)数据来源:WTO 鼎韬产业研究院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22.全球数字贸易前十名国家全球数字贸易前十名国家2023 年,美国以 12986.35 亿美元的规模排名全球数字贸易第一,也是全球数字贸易规模唯一超过万亿美元规模的国家。英国和爱尔兰位居全球第二和第三位,数字贸易规模分别达到 8446.8 亿美元和7292.04 亿美元。中国以 7043.54 亿美元的规模位列全球第四位。德国、荷兰、印度9、、新加坡、法国和日本分列全球第五至十位,2023 年数字贸易规模分别达到 6649.9 亿美元、4654.28 亿美元、4297.37 亿美元、4069.3 亿美元、3628.38 亿美元和 3403.69 亿美元。全球前十名国家的数字贸易规模总计占全球数字贸易规模的比重达到 46.85%,体现出较高的市场集中度。同时从前十名国家的地区分布看,除美国外,其他国家均分布在欧洲(英国、爱尔兰、法国、德国和荷兰)和亚洲(中国、印度、新加坡、日本),即全球数字贸易格局呈现出美国一枝独秀,欧洲和亚洲领先发展的区域特征。图 2 2023 全球数字贸易规模前十名国家数据来源:WTO 鼎韬产业研究院本报告版权10、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3(1)数字交付贸易前十名)数字交付贸易前十名根据 WTO 数据,美国是全球唯一一个数字交付贸易规模超过万亿美元的国家,数字交付服务规模达到 10266.37 亿美元。2023 年数字交付服务总规模位居全球第二至六名的国家分别是爱尔兰、英国、德国、荷兰和印度,数字交付服务规模分别为 6803.91 亿美元、6490.24亿美元、4885.29 亿美元、3823.13 亿美元和 3676.64 亿美元。中国数字交付贸易总规模位居全球第七位,达到 3666.07 亿美元。位居全球数字交付贸易总规模第八到十位的国家分别是新加11、坡、法国和日本,数字交付贸易总规模分别为 3391.3 亿美元、3329.6 亿美元和 2665.86亿美元。图 3 2023 全球数字交付贸易规模前十名国家数据来源:WTO 鼎韬产业研究院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4(2)数字订购贸易前十五名)数字订购贸易前十五名2023 年,中国以 3377.47 亿美元的规模位列全球数字订购贸易排名首位,占全球数字订购贸易总规模的 13.96%,与美国(15.28%)在数字交付贸易领域的行业地位基本相当。美国以 2719.98 亿美元名列第二,中美两国合计占到全球数字订购贸易总规模的 25.2%12、,比重超过四分之一。英国和德国名列第三和第四位,分别达到 1956.56 亿美元和 1764.61 亿美元,数字订购贸易规模均超过千亿美元。荷兰、日本、加拿大、新加坡、意大利和韩国名列第五至十位,数字订购贸易规模均超过 600 亿美元,分别为 831.15 亿美元、737.83亿美元、722.25 亿美元、678 亿美元和 667.93 亿美元。印度、墨西哥、爱尔兰、巴西和法国名列第十一至十五位,数字订购贸易规模均超过 400 亿美元,分别为 620.73 亿美元、516.12 亿美元,488.13 亿美元,307.9 亿美元和 298.78 亿美元。图 4 全球数字订购贸易规模前十五名国家数13、据来源:WTO、OECD、UNCTAD 鼎韬产业研究院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5二、中国数字贸易规模和结构特征二、中国数字贸易规模和结构特征1.中国数字贸易规模位居全球第四位中国数字贸易规模位居全球第四位根据鼎韬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数据,中国数字贸易规模从 2020 年的 5258.52 亿美元增长到 2023 年的 7043.54 亿美元,三年时间增长了34%,年度复合增长率(CAGR)达到 10.23%,略高于全球(10.16%)增长速度。数字贸易占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0.26%。2023 年中国数字贸易规模仅次于14、美国、英国和爱尔兰,位居全球第四位。图 5 中国数字贸易规模 2020-2023 单位:亿美元数据来源:WTO、商务部、中国海关、鼎韬产业研究院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62.中国数字贸易结构较为均衡中国数字贸易结构较为均衡与全球排名前十的其他数字贸易大国不同,中国数字贸易内部结构更加均衡。2023 年中国数字贸易内部结构对比,数字交付贸易与数字订购贸易的规模比值为 1.1:1,即数字交付贸易规模是数字订购贸易规模的 1.1 倍,二者规模非常均衡,好于全球数字交付贸易与数字订购贸易的比值(1.8:1)。其他主要数字贸易国家均呈现数字交15、付贸易远高于数字订购贸易的情况,其中英国、美国、荷兰、新加坡、印度和日本基本集中在3-6 倍,新加坡、法国、英国、印度、德国等达到 6-10:1,爱尔兰和法国高达 10 倍以上。图 6 全球主要国家数字贸易内部结构比较数据来源:WTO 鼎韬产业研究院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73.中国数字交付服务出口份额不断提升,增速全球领先中国数字交付服务出口份额不断提升,增速全球领先根据 WTO 数据,自 2005 年至 2023 年,中国数字交付服务出口从 144.47 亿美元增长到 2023 年的 2070.07 亿美元,年度复合增长率达到 16、15.94%,是全球同期数字交付服务出口增速(8.19%)接近两倍。中国数字服务出口占全球的份额角度,从 2005 年的 1.4%增长到 2023年的 4.87%,市场份额增长了 2.48 倍;其中 2022 年达到了 5.09%,近三年一直维持在 5%左右。图 7 中国数字交付服务规模与增速数据来源:WTO 鼎韬产业研究院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84.中国数字订购贸易实现两个全球领先中国数字订购贸易实现两个全球领先数字订购贸易就是跨境电子商务。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跨境电商出口经济体,也是全球极少数通过海关监测平台采集跨境电商贸易额的国17、家之一,在数字订购贸易领域居于全球领先的地位。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23 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 2.38 万亿元,增长 15.6%。其中,出口 1.83 万亿元,增长 19.6%;进口 5483 亿元,增长 3.9%。占全球数字订购贸易总规模的13.96%,是全球排名第二的美国的1.24倍。图 8 2020-2023 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资料来源: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3)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9-鼎韬简介-鼎韬简介-鼎韬是中国数字贸易、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领域的权威研究咨询机构,也是行业标准的制定者,创新发展的领航者以及18、行业资源集成平台。多年来,鼎韬秉承“思想整合产业,平台聚集资源”的发展理念,坚持“知行合一,精勤实践”的价值主张,聚焦数字技术加速融合下的产业新发展,将全球视野与中国实践相结合,致力于提升中国服务的全球竞争力。鼎韬被全球科技与服务协会授予“最受全球客户信赖的中国咨询机构”奖项;是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科技部等多个国家部委的产业智库单位;“一带一路”GOSA 发起机构及秘书长单位、中国服务国际合作联合会发起机构;联合国项目事务署的中国唯一常年咨询服务机构和战略合作伙伴。鼎韬业务及影响力遍及全球 40 多个国家、60 多个城市,100 多家国家级协会,100 位意见领袖及 10000 家头部19、企业,是最受全球买家信赖的中国咨询机构。鼎韬中国总部设在天津,全球总部设在美国纽约,并在北京、上海、南京、合肥等国内城市,以及澳大利亚、印度、欧洲、拉美等地建立了包括 4 个子公司,5 个地区代表处和 35 家合作伙伴在内的全球业务和资源网络体系。鼎韬全球拥有 100+高级咨询顾问,研究领域覆盖 IT、制造、生物医药、金融、物流、文化等 50 多个垂直和细分行业,平均从业经验超过 20 年。近年来,鼎韬深入数字贸易领域研究分析,先后发表了全球化 4.0:数字贸易时代的到来 以管窥豹:数字贸易统计与测度研究 七步成诗:系统构建区域数字贸易发展体系研究 全面对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对策研究 跬步20、千里-数字贸易统计测度的最新实践和思考等多个专题研究报告,填补了数字贸易定义、统计、发展路径和国际规则对接等领域的研究空白。同时,鼎韬深度参与商务部关于数字贸易的相关研究成果,并先后承接了东部沿海以及中西部多个省市地区的数字贸易研究咨询课题,对我国各地数字贸易发展的整体战略规划和实践探索成果都有着深入的了解,凭借卓越的服务鼎韬获得国内相关部门机构、企业和业内人士的高度认可。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10-法律声明-法律声明-本报告由天津鼎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鼎韬咨询”)编制。本报告中的行业数据均来源于我们认为可靠的公开资21、料或调研信息,但鼎韬咨询对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报告中所有的文字、数据、版式、图片、图标、图表、表格、研究模型、创意均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相关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的著作权保护。未经过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基于任何商业目的使用本报告中的信息(包括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本报告中部分文字和数据采集于公开信息,相关权利为原著者所有。未经过原著者和本公司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本报告中的信息用于任何商业目的。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在不同时期,鼎韬咨询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本报告由天津鼎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天津提供。国内的客户若有任何关于鼎韬咨询研究报告的问题请直接联系本公司。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11